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桂林市200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招聘洽谈会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05〕116号
【发布日期】 2005-08-26
【实施日期】 2005-08-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桂林市200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招聘洽谈会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2005年9月6日举办桂林市200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招聘洽谈会(以下简称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洽谈会内容
  (一)邀请福建、广东等省的诚信企业到我市进行现场招聘,并解答用工待遇问题。
  (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现场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政策宣传咨询。
  (三)组织即将外出人员参加免费转移就业培训。

  二、洽谈会时间
  2005年9月6日,会期一天。上午10∶30开始洽谈。

  三、洽谈会地点
  灵川县八里街。

  四、参加洽谈会人员
  (一)来我市招聘员工的福建、广东等省的60家企业及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
  (二)市、县有关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
  (三)有求职愿望的城乡应聘人员。
  (四)新闻单位的记者。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有外出务工意向的农村富余劳动人员参加洽谈会求职应聘。
  (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市容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等部门要加强配合,为洽谈会提供优质服务。
  (三)洽谈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848477。

 
二OO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