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建筑市场管理和建设领域“双清”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局办,县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建筑市场秩序,认真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全县建筑市场管理和建设领域“双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管理力度 (一)明确职责。各镇政府和开发区为当地建筑工程“双清”工作责任主体,各镇政府、开发区建管站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管理。县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程的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工程建设行为。 (二)规范管理。所有建筑工程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办理工程发包、工程监理、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突出重点 1、坚决取缔“三无”(无图纸、无资质、无报建手续)工程。各镇和开发区对辖区内承接施工任务的建筑队伍资质要严格把关,发现无资质队伍承揽工程要坚决予以取缔,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