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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萍府办发〔2005〕22号
【发布日期】 2005-08-26
【实施日期】 2005-08-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萍府办发〔2005〕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切实建立健全对城乡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的通知》(赣厅发[2004]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健全我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平安萍乡的要求,以建立和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为重点,以创新救助体制和机制为动力,以建设服务网络和信息化为手段,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户救助为主体,以医疗、教育、住房、应急、司法等专项救助和就业援助为辅助,以其它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逐步在全市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统一,标准有别,重点突出,分类救助;法规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资金落实;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城乡联动,逐步到位。

  二、救助体系建设的重点与内容

  (一)基本生活救助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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