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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禁止使用一次性筷子和不可降解塑料餐具、包装袋的通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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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青经贸〔2005〕130号
【发布日期】
2005-08-26
【实施日期】
2005-08-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禁止使用一次性筷子和不可降解塑料餐具、包装袋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禁止使用一次性筷子和不可降解塑料餐具、塑料袋。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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