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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违法旧村(居)改造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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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济政办字〔2005〕57号
【发布日期】
2005-08-26
【实施日期】
2005-08-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违法旧村(居)改造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
济政办字〔2005〕5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旧村(居)改造行为,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确定在市区开展违法旧村(居)改造清理整顿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违法实施旧村(居)改造的危害性
近年来,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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