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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27
【实施日期】 2005-08-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口岸管理体制,加快“大通关”建设的指示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重要战略意义
  电子口岸是由国务院倡导,海关总署牵头,国务院12个部委共同参与建设的跨部门数据交换、联网核查和企业网上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统一的信息平台。地方政府参与建设电子口岸是有效整合中央与地方信息资源,深化实施“大通关”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电子口岸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快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我市口岸环境,增强口岸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有利于宁波进一步确立全省对外开放龙头和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地位,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主要目标和总体思路
  (一)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力争通过3年努力,建成具有标准性、实用性、可靠性的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在全市“大通关”建设中发挥重要的支持作用。争取重点业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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