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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南宁市参会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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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5〕187号
【发布日期】 2005-08-28
【实施日期】 2005-08-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南宁市参会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5〕1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南宁市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筹备办公室起草的《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南宁市参会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南宁市参会实施方案

  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每年定期在深圳举办的国家级、国际性的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由国家商务部、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科学院、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将于2005年10月12—17日在深圳举行,本届高交会将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动作相结合,成果交易与风险投资相结合,技术产权交易与资本市场相结合,落幕与不落幕的交易会相结合,成果交易与产品展示和交易相结合”等五大原则,重点突出技术、产品、人才、资金四大板块,搭建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和招商引资两大平台的国际型展会。
  根据南宁市《2005年南宁市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总体工作方案》(南办发(2005)26号)的精神,为了寻求和推动我市与国内外各行业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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