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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制冷行业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通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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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05〕29号
【发布日期】
2005-08-28
【实施日期】
2005-08-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制冷行业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通告
吉政发〔2005〕29号
为认真履行有关国际公约,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臭氧层,根据《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中国加速淘汰CFCS/哈龙行业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省决定在制冷行业加速对氯氟烃(CFCS,俗称氟里昂)制冷剂的淘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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