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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州府办发[2005]111号
【发布日期】 2005-08-29
【实施日期】 2005-08-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府办发[2005]111号


各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全州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全州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无证煤矿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黔安监煤矿字[2005]54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安委办字[2005]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紧急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5]139号)、省安监局等九委(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关闭取缔无证煤矿严厉打击无证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黔安监管办字[2005]181号)、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积极开展集中执法活动,强化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工作的意见》(黔安监管办字[2005]186号)、2005年7月21全国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电视电话会议和8月17日全州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推动全州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活动的开展,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依法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防止煤矿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大对无证煤矿打击整治力度,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全州全面协调、健康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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