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洮政发[2005]30号
【发布日期】 2005-08-29
【实施日期】 2005-08-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局、办,街道办事处: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精神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意见》(吉政发[2005]20号),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乡镇政府机关和市直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服务标准,现就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 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执政为民为宗旨,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机关,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建设富裕、开放、文明的新洮南创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目标:按照以市场和企业为社会主体的要求,切实把服务作为政府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能的起点,通过更新行政理念,改革行政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使政府治理模式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将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任务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总的要求是树立服务至上的行政理念,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建设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切实转变观念。破除官本位、权力本位等陈旧观念,破除注重部门利益、地方保护等错误的管理思维方式,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以为民、利民、便民为宗旨,努力营造亲商、富商、扶商的思想氛围;以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为中心,树立公开行政、有限行政、民主行政、法治行政的理念。
  (二)理顺政府职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进一步改革政府机构,使政府组织机构更加合理、科学、高效;进一步明确职责,从清理职能入手,解决政府部门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多重管理、多头执法等问题;强化管理创新,实现政府运转有序、协调一致、办事高效、行为规范,行政体系完整统一。
  进一步明晰行政分级管理体制关系。按照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下移管理重心,明晰各乡镇和管理部门的事权。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加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步伐。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和改进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大力培育和规范各类中介组织,充分发挥中介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
  (三)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审批事项,各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设立和变相设立行政审批项目。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现有行政审批进一步清理,修改或废止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审批项目。抓紧对非许可项目进行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