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05)150号)精神,结合宁波实际,切实做好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不能有丝毫松懈。今年上半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比较平稳,但进入7月份以来,各类事故尤其是道路交通、火灾和工矿事故又呈多发态势。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对此引起高度重视,要以对党和人民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效益与安全的关系,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厌倦情绪,从组织领导、安全责任、工作制度、监管手段、奖励处罚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必须切实履行好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必须各负其责,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哪一级没有得到落实的,那一级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哪个部门和单位没有得到落实的,那个部门和单位就要受到追究。要坚决制止和纠正目前在个别部门和单位中存在的“只顾局部短期利益、没有全局长远观念,对安全工作视而不见、漠不关心,或敬而远之、推诿扯皮”等现象,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