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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县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兵基层建设的意见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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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和县人民武装部 安徽省和县人民政府 中共和县县委
【发文字号】
和发【2005】19号
【发布日期】
2005-08-29
【实施日期】
2005-08-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共和县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兵基层建设的意见
(和发【2005】19号)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军区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兵基层建设的意见》(皖发[2004]10号文件)。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提高全县武装工作的质量和后备力量建设水平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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