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意见的通知 池政办〔2005〕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 为了鼓励全市企业争创名牌产品,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质量振兴计划〉的通知》(池政(2001)26号)、《关于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定》(池政(2005)1号)精神,现就我市实施名牌战略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