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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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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办〔2005〕110号
【发布日期】 2005-08-29
【实施日期】 2005-08-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工作的通知
武政办〔2005〕1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视力低下已成为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公共卫生问题。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降低我市青少年视力低下发病率,提高青少年的身体素质,为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健康的人才保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探索“政府主导、企业运作、专家指导”的模式,加强我市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以眼视光科研为先导,以学校眼视光保健教育为基础,以视力康复矫正及预防干预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治假、防真、控加深”工作,把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率先在全国建立、完善并广泛推广应用青少年视力低下预防干预体系和防治工作运作模式。力争经过 2—3 年的努力,使我市青少年视力低下率低于全国平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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