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和搭售行为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规范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和搭售行为的公告》(2005年33号,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为规范我市月饼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和搭售行为的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饼经营者,应当依法诚信经营,自觉遵守《价格法》、《< 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