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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姚港化工区重点三类企业搬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搬迁补偿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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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05〕90号
【发布日期】 2005-08-29
【实施日期】 2005-08-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姚港化工区重点三类企业搬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搬迁补偿办法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财政局《姚港化工区重点三类企业搬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南通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姚港化工区重点三类企业搬迁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8月29日
姚港化工区重点三类企业搬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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