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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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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劳社监督〔2005〕136号
【发布日期】 2005-08-29
【实施日期】 2005-08-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的通知》(劳社部(2005)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的重要意义
  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以下简称非现场监督)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基金监督机构)对手工报送或网络传输的有关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分析,掌握被监督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制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防范措施的一种远程监督。开展非现场监督,有利于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对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按《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通知》中所明确的开展非现场监督工作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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