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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开展“上海市废弃物收集、处理及环卫清洁服务新产品评选活动”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30
【实施日期】 2005-08-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开展“上海市废弃物收集、处理及环卫清洁服务新产品评选活动”的意见


  一、 评选活动目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科教兴市”战略,推动上海市容环卫科技进步,促进上海市容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工作,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将召开上海市容环卫科技大会。拟开展的上海市废弃物收集、处理及环卫清洁服务新产品评选活动作为2005年市容环卫科技大会的内容之一。
  通过评选活动,向社会推荐一批环保、节能、安全、工艺技术领先、设计理念新的废弃物收集、处理及环卫清洁服务新产品。
  二、 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1. 本次活动受上海市市容环卫局科技委员会委托,由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组织实施。
  2. 评委会由市容环卫局分管局长以及环卫管理处、科技信息处、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综合发展处、宣教处等部门的领导组成。评委会下设评选工作组。
  3. 评选工作组由市市容环卫局环卫管理处(装备管理处)、废弃物管理处、城市保洁管理处派员组成。
  4. 评选专家组成员由评委会聘请。
  5. 市市容环卫局纪委监察室对评选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以保证本次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 参评条件
  凡参与本次评选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本市注册的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并在2005年6月30日前使用1年以上的产品;
  2. 在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纳入市市容环卫局科研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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