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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取缔正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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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政发[2005]41号
【发布日期】 2005-08-30
【实施日期】 2005-08-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取缔正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的通告


为维护市区正常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市区禁止和取缔正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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