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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八条规定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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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丽江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号
【发布日期】
2005-08-30
【实施日期】
2005-08-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丽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八条规定
《丽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八条规定》已经2005年7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00五年八月三十日
丽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八条规定
为进一步树立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努力把丽江建设成为精品旅游城市,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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