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扬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扬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八月三十日
扬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总揽全局,突出重点,深化改革,攻坚克难。从扬州实际出发,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推进建筑业和公用事业改革,加快投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步伐,积极解决制约全市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制约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化农村各项综合配套改革 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确保“四补”及时足额到位。继续控减农民负担,构建市、县、乡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市农工办、财政局、物价局)。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依法保障农民承包土地合法权益。深化征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严格执行新的补偿安置标准(市农工办、国土资源局)。 按照建立服务型政府,减事、减编、减人、减支相结合的要求,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务求在精简机构、分流人员和规范乡镇政府职能上取得实效。积极推进乡镇事业单位和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科学合理界定公益性业务范围,促进公益性、经营性业务分离。积极推进乡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竞争上岗、交叉任职、聘任、聘用等办法,努力提高基层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市编办、人事局、财政局、农业局、劳动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