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5]43号
【发布日期】 2005-08-31
【实施日期】 2005-08-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本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京政发(2005)11号),制定本办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