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92号
【发布日期】 2005-08-31
【实施日期】 2005-08-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92号
 
 
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已经2005年7月2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卫留成
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第一条 为了依法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党的机关、国家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群众团体、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