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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于都县中小学校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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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于府发[2005]37号
【发布日期】
2005-08-31
【实施日期】
2005-08-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于都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于都县中小学校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于都县中小学校会计集中核算实施方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于都县中小学校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
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规范中小学校理财行为, 强化教育经费管理, 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于府发[2005]13号《于都县会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参照“一费制”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结合我县中小学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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