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 松政发〔2005〕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已经县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松阳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依法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制定松阳县2004年至2008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一、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确保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加强对行政机关职能争议的协调。(县府办、编委办、法制办等单位分工负责) 2、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确保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研究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发展和改革局、工商局、质监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负责) 3、研究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的具体措施,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发展和改革局、编委办、工商局、人劳社保局、民政局、财政局和监察局负责) 4、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和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和实施,积极稳妥地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等工作。(人劳社保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5、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