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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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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31
【实施日期】
2005-08-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州发改委、州经贸委、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乡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管理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矿产资源开发必须遵循的原则。一是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二是要树立和落实可持续发展观;三是要坚持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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