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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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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陇政发〔2005〕36号
【发布日期】 2005-08-31
【实施日期】 2005-08-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陇政发〔2005〕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源于实践的创新,源于基层的创造。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关键性作用,有利于形成依靠科学技术解决“三农”问题的长效机制,有利于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部、人事部和省委、省政府推行“三农”“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富民为本、项目带动、典型示范、市场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的原则,特提出我市振兴“三农”“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发展为主题,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项目实施为纽带,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农业产业化开发为重点,选派科技人员为农民和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将科技直接导入基层,努力构建农村科技服务新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推动我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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