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乡镇政府教育职能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的若干意见
近年来,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切实增加投入,使农村办学条件得到不断改善,办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但在调整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各地对乡镇政府在发展农村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到位,乡镇政府的职责不够明确,一些工作不能落到实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农村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为统筹城乡发展,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在发展农村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明确乡镇政府教育职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乡镇政府教育职能的重要意义 (一)乡镇政权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是党和政府在农村工作的基础,是国家政策在农村地区直接而具体的实施者。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乡镇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长期以来实行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乡镇一级政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并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后,县级政府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仍然需要通过乡镇政府贯彻才能落实到位;在农村教育的组织协调、改善办学条件、发展幼儿教育和保障学校安全、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等方面,乡镇政府仍然承担着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的教育职能,有利于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保障教育公平;有利于提 高农村劳动者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