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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遏制乱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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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05]1857号
【发布日期】 2005-08-31
【实施日期】 2005-08-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遏制乱收费的通知

 

  新学年开学在即,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规范学校收费行为,遏制乱收费,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教育收费规定重申如下:  

  一、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性

  教育收费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各教育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义,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入手,自觉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和规定,从源头遏制乱收费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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