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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粮食局、江西省工商局关于公布有关用粮企业具备购买陈化粮资格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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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01
【实施日期】
2005-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粮食局、江西省工商局关于公布有关用粮企业具备购买陈化粮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区)粮食局、工商局:
按照《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计综合[2002]1345号)和省粮食局、省工商局《关于换发〈江西省陈化粮购买企业资格认定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赣粮调[2005]21号)要求,根据各地粮食、工商部门报送的换发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书的意见,经审核,同意下列企业继续具有陈化粮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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