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一日
衢州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建立并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根据《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及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绿线,是指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化的需要,对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等各类城市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明确予以界定,并进行严格保护和管理的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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