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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支持产业转移工业园用地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05〕72号
【发布日期】 2005-09-01
【实施日期】 2005-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支持产业转移工业园用地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粤府办〔2005〕7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支持产业转移工业园用地的若干意见(试行)》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九月一日


关于支持产业转移工业园用地的若干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全省产业转移园区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关于我省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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