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税收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5〕171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税收政策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九月一日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税收政策的实施细则 为促进我省服务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苏发[2005]17号),并依据国家现行税法规定,现就我省国税系统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明确如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