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忻府区卢野村实施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忻政发[2005]58号
【发布日期】 2005-09-01
【实施日期】 2005-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忻府区卢野村实施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的意见


忻府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自2000年撤地设市后,我市市政建设快速发展,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壮大了城市经济,改善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加快了城市化进程。但同时,由于市政建设的急速膨胀,引发出了外延过度扩张、资源配置极不合理、城市化质量低等问题,形成道路两侧高楼林立,背后参差不齐,特别是在城市中心区还有相当部分的村保留着原来的体制,农民、居民混杂、布局杂乱,卫生状况和环境面貌极差,城中有村,村中有城,城不象城,村不象村,给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带来了极大难度,也严重制约了城市化进程。为充分合理利用土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忻府区卢野村实施“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优化城市空间、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目的,以经营城市战略、运营土地资产为载体,高标准规划、高起点运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各方协调、市场运作,推广晋城经验,打造忻州精品,成为我市“城中村”改造的示范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改造“城中村”,推动城市化进程,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二、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上级“减少城市外延占地,增加城市内涵土地潜力”的总体方针,从2005年开始,在忻府区卢野村先期置换规划的建设用地150亩,作为周转用地。采取先建回迁楼,然后成片拆迁腾出原有宅基,利用腾出住宅用地再建回迁住宅楼,整合土地资源,用五年时间每年建设5万平米,滚动建设,资金自求平衡,逐步把卢野村按规划改造完毕。
  卢野村共有1500户,共有人口8858人,其中:农业人口4358人,非农业人口4500人,现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