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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通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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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01
【实施日期】
2005-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通告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发展目标,根据《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修订稿)〉的通知》(环发(1999)260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决定在制冷行业加快对全氯氟烃(CFCs,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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