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等三部门关于进行特困企业职工安置暨依法破产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5〕184号 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进行特困企业职工安置暨依法破产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9月1日 关于进行特困企业职工安置暨依法破产试点工作的意见 为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制进程,妥善解决特困企业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理有关问题,根据《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现就特困企业职工安置依法破产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