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 沪府发〔2005〕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要求,2006年本市将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意义 这次普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本市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础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 搞好这次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本市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农业发展政策,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