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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05〕23号
【发布日期】 2005-09-01
【实施日期】 2005-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
沪府发〔2005〕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要求,2006年本市将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意义
  这次普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本市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础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
  搞好这次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本市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农业发展政策,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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