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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和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01
【实施日期】 2005-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和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经委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5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财政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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