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保监局关于实施宁波市保险(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 各市级保险(中介)机构: 为有效配置监管资源,全面引导保险(中介)机构着力解决效益、诚信和规范经营这三个突出问题,我局研究起草了《宁波市保险(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办法》,并在认真征求各市级保险(中介)机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决定,现将《宁波市保险(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办法》正式印发你们,并与《宁波市保险(中介)机构信用评级办法》一并付诸实施。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将在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们。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宁波市保险(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办法 第一条 为有效配置监管资源,引导保险(中介)机构依法合规经营、诚信专业服务,加强内控管理,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