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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日常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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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淮地税[2005]67号
【发布日期】 2005-09-07
【实施日期】 2005-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日常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淮南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日常检查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淮南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日常检查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保险费日常检查工作,规范社会保险费日常检查行为,促使用人单位依法及时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效发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监督检查的作用,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淮南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缴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依法应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均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地税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由主管地税机关实施日常检查。
  第四条 地税机关在社会保险费日常检查过程中,应广泛宣传社会保险费法律、法规,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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