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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惠州市旅游局、惠州市园林管理局关于印发《老年人进入惠州市公园、风景区、旅游景区(点)优待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惠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惠市龄[2005]4号
【发布日期】 2005-08-16
【实施日期】 2005-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惠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惠州市旅游局、惠州市园林管理局关于印发《老年人进入惠州市公园、风景区、旅游景区(点)优待办法》的通知
惠市龄[200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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