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调整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8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调整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已经2005年7月4日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周伯华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调整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对全省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目录管理(以下简称《目录》)。随着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和省政府规章设定的临时行政许可期限(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已到,需对《目录》作部分取消、新增和调整。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临时行政许可项目,未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予以取消,在《目录》中删除;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新增,在《目录》中增加;对许可设定依据变化了的行政许可项目,予以调整,在《目录》中修改。 本决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2项) ┌─┬───────────────┬──────────────┐ │序│ 项 目 名 称 │ 实 施 机 关 │ │号│ │ │ ├─┼───────────────┼──────────────┤ │1 │供电营业许可证 │省经济委员会 │ ├─┼───────────────┼──────────────┤ │2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审核 │市州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 │ │ │部门 │ ├─┼───────────────┼──────────────┤ │3 │进网电工作业许可 │市州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 │ │ │部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