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卫生间设置与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商秩字〔2005〕9号
【发布日期】 2005-07-18
【实施日期】 2005-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卫生间设置与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京商秩字〔2005〕9号
 
 
各区、县商务局、市政管委,各有关行业协会和商业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大型商场超市卫生间的设置与管理,市商务局会同市市政管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卫生间设置与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卫生间设置与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条 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卫生间是首都窗口行业文明的重要体现,为突出"以人为本"的经营服务理念,提高流通领域消费环境的卫生水平,根据DB11/T190-2003《公共厕所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GB/9670-1996《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和JGJ50-200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