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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获得中国和省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企业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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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05〕29号
【发布日期】 2005-07-12
【实施日期】 2005-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获得中国和省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企业奖励办法的通知
(穗府办〔2005〕29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获得中国和省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企业奖励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实施名牌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反映。

二○○五年七月十二日
 

广州市获得中国和省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企业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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