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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年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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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秦政办[2005]139号
【发布日期】 2005-09-02
【实施日期】 2005-09-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年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当前,国内外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形势比较严峻,南亚的泰国、越南、印尼等老疫区疫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东亚的朝鲜、日本和北亚的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等周边国家又发现了新疫情;我国西部的青海、甘肃、西藏也发现了新疫点。由于候鸟迁徙和水禽带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对我市构成了严重威胁。同时,由于秋冬季牛、羊、猪等动物及其产品销售活跃,运输频繁,极易造成口蹄疫、猪链球菌病等疫源扩散。为了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现就做好今年秋冬季全市动物防疫工作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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