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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建立政府出台提价措施时对城市低保家庭实施适当价格补贴制度意见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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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办〔2005〕113号
【发布日期】
2005-09-02
【实施日期】
2005-09-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建立政府出台提价措施时对城市低保家庭实施适当价格补贴制度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05〕1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建立政府出台提价措施时对城市低保家庭实施适当价格补贴制度的意见》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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