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于都县政务信息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于都县政务信息网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九月二日
于都县政务信息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于都县政务信息网管理,保证网络安全、可靠、优质、高效地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于都县政务信息网是江西省政务信息网纵向网的县级子网,是于都县党政机关计算机内部骨干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全县党政机关的网络互联、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安全保密。 第三条 于都县政务信息网按照全省政务信息网的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规范进行建设,上联赣州市政务信息网,横向联通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并逐步延伸至乡镇(街道)。 第四条 于都县政务信息网是全县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是建立和完善我县信息网络体系的重要基础。各部门已经建设的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和网络,要逐步迁移到统一网络平台上来,新建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必须利用统一网络平台。 第五条 县财政要为于都县政务信息网提供必要的建设、运行和开发经费,以完善政务信息网网络体系和应用系统,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建设。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于都县政务信息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责任制、凡接入县政务信息网的部门和单位,均应服从县信息中心对网络及其应用的管理;同时各自负责好本部门和单位网络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 于都县信息中心是于都县政务信息网的主管单位,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网建设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制定网络有关运行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负责县级网络平台、数据交换平台以及网络应用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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