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5〕189号  
【发布日期】 2005-09-02
【实施日期】 2005-09-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南府办〔2005〕1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及驻市各单位:
  为全面做好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工作,为广大市民和中外来宾营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市民和中外宾客身体健康,切实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干干净净迎接国庆到来和迎接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召开,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群众性的秋季爱国卫生运动,主要内容是整治环境卫生、加强饮食和食品卫生管理、全面开展灭害防病等。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活动
  1、驻市各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义、向广大市民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爱护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习惯,提高市民健康水平。
  2、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发挥社区健康教育网络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把卫生知识送到社区、乡村,提高市民的卫生防病意识,使广大市民自觉参与秋季爱国卫生运动。
  3、加强舆论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