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湘政办明电〔2005〕121号
【发布日期】 2005-09-02
【实施日期】 2005-09-02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明电〔2005〕12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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