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4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九月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的意见